2014年人才引進業務申報截止時間和2015年申報開辦時間
為做好2015年我市人才引進工作,根據《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》(深府辦函〔2014〕37號)規定,我局制定了《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》,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,屆時《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》(深人社規〔2013〕12號)同時廢止。
為確保2015年人才引進工作的順利實施,我市人才引進系統定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進行升級改造?,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2014年度業務申報截止時間及相關事項
2014年度人才引進業務申報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5點截止。人才引進系統升級改造期間,停止在職人才引進和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信息申報,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詢信息、打印表格,但不能申報和修改信息,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受理、審核、審批(含畢業生報到)照常進行。2014年12月31日前申報的并由呈報單位成功提交到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的信息(僅進行測評未提交的信息不予納入),按2014年政策和2014年度業務指南辦理。請關注每份材料上標明的受理截止日期,逾期提交申報材料不予受理。2014年度最后一批在職人才信息和預審結果反饋將于2015年1月2日至10日公示。
二、2015年度業務申報開辦時間及相關事項
2015年度人才引進業務申報將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10點開辦,用人單位需進行年度初始化后申報業務。2015年1月1日之后申報的信息(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測評但未正式申報及申報后需要撤回修改信息的),按2015年政策和2015年度業務指南辦理?!?015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》和2015年業務指南近期發布。
三、2015年度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相關事項
2015年度,我市應屆畢業生接收政策繼續執行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》(深人社規[2012]3號)。2014年12月31日前申報的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按照2014年度業務指南辦理。2015年1月1日之后申報的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按照2015年度辦事指南辦理。2015年度業務指南近期發布。
特此提示。
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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